缴了社保还需要缴城乡居民医保吗?
我已经在单位缴纳社保了,最近村里又通知让交城乡居民医保。我有点疑惑,我已经有社保了,还有必要再交城乡居民医保吗?两者会不会冲突啊?交了是不是浪费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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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这两个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它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其中的医疗保险部分能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报销。而城乡居民医保是专门为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设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已经缴纳社保的人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这是因为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在保障性质上是相似的,都旨在为参保人分担医疗费用。二者不能重复报销医疗费用,也就是说,你看病产生的费用,不能既通过社保的医保报销,又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所以,已经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是没有必要的,这样做相当于浪费钱。 不过,社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比如,有些地方的城乡居民医保对于特定疾病或者特定医疗项目的报销政策可能更优惠。但总体来说,对于已经缴纳社保的人,社保中的医保通常能提供较为全面和充足的保障。所以,从经济和保障的实际效果出发,缴了社保后不需要再缴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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