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挂名股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就是在公司的工商登记等文件上登记为股东,但实际上并不享有股东权利,也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决策,只是名义上的股东。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是挂名股东,如果在公司章程中认缴了出资额,那么在公司出现债务等问题时,是有可能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如果挂名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也就是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这种情况下,挂名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挂名股东利用其身份将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此时挂名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如果挂名股东能够证明自己只是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有明确的代持股协议,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参与实际决策和管理,也没有滥用股东权利等行为,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根据代持股协议向实际出资人追偿自己承担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挂名股东就完全不用对外承担责任了,在债权人要求时,挂名股东还是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之后再向实际出资人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