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吗?
我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没有能力再抚养我正在上学的弟弟。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一般,但毕竟是亲弟弟,我很纠结要不要养他。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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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相互抚养义务。抚养通常是指长辈对晚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料、教育和保护。在正常的家庭关系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兄弟姐妹之间会产生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父母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并且兄、姐有负担能力,那么兄、姐就需要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弟、妹的责任。反过来,如果弟、妹是由兄、姐抚养长大,当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时,有负担能力的弟、妹也需要扶养兄、姐。所以,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并非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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