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一定构成侵权吗?
我经营一家小公司,设计了一个商标,结果有人说和另一个商标近似,可能侵权。我不太清楚近似商标就一定会侵权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的判定标准,免得自己不小心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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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并不一定就构成侵权,要判定近似商标是否侵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近似商标的概念。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判定近似商标是否侵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这里强调了“容易导致混淆”这个关键要素。也就是说,即使商标近似,但如果不会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一般不认定为侵权。 在实际判定中,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商标的近似程度,包括音、形、义等方面的相似情况;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判断两者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是否相同或具有较大的关联性;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不同的消费群体对商标的关注和认知程度是不一样的;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具有较高显著性和知名度的商标受到的保护力度相对更大。 例如,市场上有两个化妆品商标,一个叫“美佳”,另一个叫“美家”,读音近似。但如果“美佳”是一个知名大品牌,而“美家”只是一个刚进入市场、几乎没有知名度且产品销售渠道和消费群体与“美佳”有很大差异的小品牌,消费者不太容易将两者混淆,那么“美家”可能不构成对“美佳”的侵权。但如果两个商标都有一定市场份额,产品类似且面向相同消费群体,那就很可能构成侵权。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近似商标就一定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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