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物业费应该从何时开始收取?
我买了套新房,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我有点疑惑,不知道物业费是从交房的时候开始算,还是从其他时间开始算呢?我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点,避免不必要的费用纠纷,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新房物业费的收取起始时间是一个很多业主关心的问题,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在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屋之后,业主就需要开始缴纳物业费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了业主,那么从交付之日起,业主就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缴纳物业费。 比如,开发商通知业主在某个具体日期办理交房手续,业主也在该日期完成了交房流程,拿到了房屋钥匙,那么从这个时间开始,业主就要承担物业费。即使业主暂时没有入住,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是小区整体的服务,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安保、绿化养护等,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未入住而减少服务成本。 然而,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时交付,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整改,在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就不应该由业主承担,而应由开发商缴纳。因为在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时,业主没有实际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也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