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还没有收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一般来说,新房没收房是否要交物业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比如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进而业主没有收房,在质量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应当由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来承担。这是因为开发商有责任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在问题解决之前,不能让业主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费用。相关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这里开发商交付不合格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就不应让业主承担物业费。 其次,如果房屋已经符合交房条件,开发商也通知了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但是业主因为自身原因延迟收房,那么延迟收房期间的物业费就应由业主承担。因为此时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即使业主没有实际入住,物业也在为小区提供诸如安保、保洁、绿化维护等服务,这些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业主作为小区的一员,应当支付相应费用。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在房屋还没交付到业主手中前,理论上不应让业主承担物业费,但这得看是否满足相应条件。 总之,新房没收房是否交物业费,关键在于房屋是否符合交房条件以及未收房的原因是什么。业主可以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如果存在争议,也可以与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约定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交房条件:是指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房屋交付时应达到的条件,通常包括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符合合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