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入住不住人也需要交物业费吗
买了新房但暂时不打算住进去,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也得交物业费啊?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要是真得交,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不用交或者少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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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入住后即使不住人,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物业费,简单说就是业主为了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一系列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这些服务涵盖很多方面,像小区内部环境的清洁打扫、花草树木的养护、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还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保养等。 从法律依据来讲,《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也提到,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会对服务费用等内容进行约定。也就是说,当开发商把房屋钥匙交给业主后,业主就开始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了,不管住不住人,都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物业费。 不过,对于未经入住的住宅,部分地区存在减免物业费政策,这种情况下可由业主与物业协商之后达成合意,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者有约定由后者负责缴纳费用,则依其约定执行,业主需承担连带责任。而已完工但未售出或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总之,不住人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合理理由,但特殊情况可与物业协商。 相关概念: 物业服务合同:就是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用来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一系列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 连带责任:在这里就是说如果物业使用者没按约定交物业费,业主有责任帮忙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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