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我是一名老师,每月工资有几千块,还偶尔有些课外辅导的收入。不太清楚我这些收入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要是交的话,该怎么交呢,有没有什么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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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依据其个人所得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只要个人的收入达到了一定标准,就需要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对于老师而言,如果从学校获得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要是有课外辅导、兼职授课等额外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当这些收入加起来达到纳税标准时,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按年计税,按月或按次预缴的方式。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也就是每年6万元。另外还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 举例来说,张老师每月工资收入6000元,没有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6000 - 5000 = 1000元。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老师在取得符合规定的各项收入时,通常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缴纳金额要根据实际收入和扣除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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