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评残?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要不要去做伤残评定。做评定怕麻烦,不做又怕影响赔偿。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里,到底需不需要评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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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评残并非是必须的,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评残。简单来说,交通事故评残就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因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其伤残等级。 从赔偿的角度来看,如果伤者的伤情较轻,经过治疗后能够完全恢复,不会对今后的生活、工作等方面造成明显影响,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需要评残。因为即使不评残,伤者也可以就已经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然而,如果伤者的伤情较重,可能会留下残疾,比如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评残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通过评残确定伤残等级后,伤者除了可以获得上述基本赔偿项目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伤残相关的费用。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所以,对于可能构成伤残的伤者,评残可以为其争取到更合理、更充分的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评残,关键在于伤者的伤情以及是否会对其今后的生活和劳动能力产生影响。伤者可以先咨询医生的意见,初步判断自己的伤情是否可能构成伤残,再决定是否进行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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