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后是否还享受军人医疗待遇?
我是一名刚退役的军人,之前在部队一直享受军人医疗待遇。现在退役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享受这种待遇。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对于军人退役后的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还能和在部队时一样看病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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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役后是否还享受军人医疗待遇,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对于伤残军人而言,他们在退役后依然能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其次,对于普通退役士兵,如果其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就按照相应的医保政策享受医疗保障,但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的特殊医疗待遇。不过,为了体现对退役军人的关怀,一些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关政策,给予退役军人一定的医疗优惠或补助。比如部分地区会为退役军人设立专门的就医绿色通道、给予医疗费用减免等。 总之,军人退役后的医疗待遇因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异。伤残军人有明确的法律保障其医疗待遇,普通退役士兵主要依靠社会医疗保险,同时可能享受地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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