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官司需要本人到场吗?
我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现在对方把我起诉了,要打这场官司。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所以想问问,这种交通事故全责的官司我必须本人到场吗,能不能委托别人替我去?
展开


在交通事故全责官司中,当事人并非必须亲自到场。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委托诉讼代理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他人来代替自己进行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全责方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参与官司,可以委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来代替自己参加。 不过,虽然可以委托代理人,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能还是需要到场。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涉及一些关键事实只有当事人本人能说清楚,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场。所以,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要和代理人保持密切沟通,确保能全面准确地向法庭陈述相关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