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了对方全责,需要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吗?

开车的时候和别人撞了,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让我先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给对方垫付医药费,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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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垫付
  • #交通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事故中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你并没有法定的义务为对方垫付医药费。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确定事故各方赔偿义务的重要依据。当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时,意味着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伤的医疗费用等,应当由负全责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应按照此规定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医药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缴费记录、发票等。这样在后续处理赔偿事宜时,你可以凭借这些凭证向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但需要强调的是,垫付行为并非你的法定义务,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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