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的房子需要交税吗?
我和前夫离婚,法院把一套房子判给了我。我想知道这种通过法院判决获得的房子,需不需要交税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担心 自己会因为没交税而产生麻烦,所以想问问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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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通过法院判决获得房子是否交税,需要分不同税种来看。
首先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因为离婚判决导致房子从一方名下变更到另一方名下,这一过程不需要缴纳契税。这是考虑到离婚房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关系的解除和共同财产的分配,并非普通的房屋买卖等交易行为。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离婚判决房产归属也属于这种配偶间房产转移的情况,所以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后是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离婚判决房子归属显然属于家庭财产分割的范畴,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判的房子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都是免征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涉及一些诸如印花税等小税种,并且各地在政策执行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你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和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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