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医疗纠纷处理技巧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对于医生而言,掌握医疗纠纷处理技巧十分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医疗纠纷发生初期,应及时安抚患者及家属的情绪。当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过程有疑问或不满时,往往情绪比较激动。医生要保持冷静和耐心,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用温和、专业的语言进行沟通,让他们感受到医生的关心和重视。比如,在倾听过程中适当地点头,用眼神给予关注,不时回应“我理解您的感受”等话语。这不仅体现了医生的职业素养,也为后续的沟通和问题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而安抚情绪正是预防和处理纠纷的重要一环。 其次,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相关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关键证据。在纠纷发生后,医生应按照规定及时将病历进行封存,同时提供给患者及其家属复印件。这既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也能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或丢失。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再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医生应及时组织医院内部的专家对该病例进行讨论和评估,分析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或不足。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要勇于承认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如果不存在问题,也可以为后续的解释和沟通提供专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最后,积极参与调解或诉讼。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选择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证据。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要尊重法律程序,遵守法律法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总之,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患者为中心,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