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孙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养孙女是否享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从这个规定来看,养孙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养孙女通常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 不过,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养孙女的养父(爷爷的养子)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养孙女就可以代位养父继承爷爷的遗产。在这种代位继承的情形下,养孙女可以继承养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此外,还有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如果爷爷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养孙女,那么养孙女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爷爷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养孙女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了继承权,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综上所述,养孙女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没有继承权,但在代位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享有继承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