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险是否包括海上费用和共同海损?


在探讨一切险是否包括海上费用和共同海损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一切险、海上费用和共同海损的基本概念。 一切险是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它承保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了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简单来说,就是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常见的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货物受损,保险公司基本都会赔。 海上费用是指在海上运输过程中,为了营救被保险货物或者避免货物遭受更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施救费用、救助费用等。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为了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而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费用;救助费用则是指由第三方进行救助而产生的费用。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例如,为了避免船只沉没,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这部分被抛弃的货物就属于共同海损。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一切险作为海上保险的一种,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是包含海上费用和共同海损的。 对于海上费用,只要这些费用是为了避免或减少被保险货物的损失而合理支出的,并且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就会承担赔偿责任。《海商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根据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之外另行支付。 对于共同海损,当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只要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也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在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通常可以从保险人那里得到赔偿。 所以,一般情况下,一切险是包括海上费用和共同海损的。但具体的赔偿情况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和免责条款。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