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开公司会有影响吗?


在探讨黑户开公司是否有影响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黑户”的概念。“黑户”通常指的是没有在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户籍登记,从而不具备合法身份的人,或者是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下面我们分情况来讨论这两类黑户开公司的影响。 首先,对于没有户籍登记的黑户。在我国,开办公司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法定文件,其中就包括证明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等,同时还需要提交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由于没有户籍登记,这类黑户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也就无法满足公司注册登记的基本要求,因此根本无法完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也就不能合法地开办公司。 其次,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黑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就包括“实施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这类黑户虽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在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会受到限制。因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的上述职务。而失信被执行人通常存在债务违约等情况,所以往往不符合担任这些职务的条件。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种类型的黑户,开公司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没有户籍登记的黑户无法完成公司注册,失信被执行人黑户在公司职务担任上会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