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过诉讼时效后民事权利还存在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没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现在发现好像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我就想知道,虽然时间过了,但是我找他还钱这个权利还在不?我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让他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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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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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就不能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强制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了。 不过,超过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民事权利就不存在了。民事权利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只要这种法律关系本身是合法有效的,权利就会一直存在。例如,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对借款人享有债权,这个债权是基于双方的借款行为而产生的,不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就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超过诉讼时效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然而,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那么履行后就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这体现了超过诉讼时效只是导致胜诉权的丧失,而实体权利本身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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