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有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一个较为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情况及对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房屋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也就是一人一半。但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比如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该房产一般认定为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如果涉及到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特殊性质的房产,在分割时可能会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例如,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一定年限内可能不允许上市交易,在分割时就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同时,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特殊约定等。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