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调解书出来了是否意味着结案了?

我有个官司,法院刚给了调解书。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案子结束了。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手续或者程序要走呢?我需不需要再做些什么来确保案子彻底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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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调解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书出来并生效后,通常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案。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说说法院调解书。它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简单来讲,就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把这个意见固定下来形成的文书。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要按照调解书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当调解书生效后,案件就进入了执行阶段(如果需要执行的话)。如果双方都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了义务,那么这个案件就彻底完结了。比如,在债务纠纷案件中,被告按照调解书的要求向原告偿还了欠款,原告也接受了,那么这个案件就圆满结束了。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虽然调解书已经出来了,但案件并没有真正结束,还需要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保障权益。另外,如果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等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总之,大部分情况下法院调解书出来并生效就代表结案,但也要关注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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