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只顾收钱不管人死活?
我之前去法院打官司,交了诉讼费后感觉案子进展特别慢,也没看到法院采取什么积极措施,我心里就犯嘀咕,感觉法院是不是只知道收钱,根本不管我们当事人的死活,我想知道法院这样做正常吗,到底有没有相关规定约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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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是不准确且片面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其职责是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并非如所说的‘只顾收钱不管人死活’。 从法律规定来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了诉讼费用的交纳范围和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一方面是为了补偿国家在司法资源上的投入,另一方面也有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的作用。这些费用的收取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并不是法院随意收取。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法院的审判流程和审限都有明确规定。例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就意味着法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案件进展较慢的情况,但这并不代表法院不履行职责。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收集难度、当事人的配合程度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拖延等问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上级法院反映、申请监督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法院只顾收钱不管当事人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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