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析产时儿媳有份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现在要进行继承析产。我是儿媳,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有没有权利参与分配财产。我平时对老人也挺照顾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能不能分到一部分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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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析产中,儿媳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定继承程序,儿媳通常没有直接继承公婆遗产进行析产的权利。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儿媳在公婆生前长期对他们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长期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在老人患病时悉心照料等。如果儿媳符合这种情况,那么在继承析产时,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权利。 此外,如果公婆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将自己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留给儿媳,那么儿媳依据遗嘱继承的规定,是有权利获得相应财产并参与析产的。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儿媳就能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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