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没有继承财产就不用赡养父母吗?
我是家里的女儿,父母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哥哥,没给我分。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要求我和哥哥一起赡养。我觉得很不公平,我没继承财产,还要和哥哥一样赡养,这样合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没继承财产是不是就不用赡养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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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女儿没有继承财产,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用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它和是否继承财产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子女在经济上要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只要子女成年且有经济能力,就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不管是否继承了财产。 而财产继承是另外一回事,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会考虑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等因素。即使女儿没有继承财产,这可能是基于多种原因,比如父母的遗嘱安排等,但这不能成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所以,女儿即便没有继承财产,也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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