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在探讨缺席判决是否会自动离婚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缺席判决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作出的判决。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通常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例如,原告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那么法院在缺席判决时,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但如果只是原告单方面声称夫妻感情不和,却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法院很难仅依据原告的陈述就判决离婚。 所以,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会自动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证据情况来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