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还建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我家遇到了拆迁还建纠纷,开发商一直拖着不履行还建承诺。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道这种纠纷有没有时间限制,会不会过了一定时间就不能起诉了?想了解拆迁还建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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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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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建纠纷通常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解释一下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有权利去主张,但是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去做,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就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你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拆迁还建纠纷中,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建义务,被拆迁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比如,合同约定了还建房屋的交付时间,到了时间却没有交付,从这个时间点起,被拆迁方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三年。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所以,在遇到拆迁还建纠纷时,被拆迁方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一旦发现权利受到侵害,应尽快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同时,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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