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中国永居证会受影响吗?
我和外籍配偶离婚了,之前对方是通过和我结婚拿到的中国永居证。现在离了婚,不知道他这个中国永居证会不会受到影响呢?是要被注销,还是可以继续持有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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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国永久居留证,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中国“绿卡”,它是给那些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身份证件。拥有这个证件,外国人就可以在中国长期、稳定地居住和生活。 一般情况下,外国人获得中国永居证是基于多种法定条件的。以通过婚姻关系获得永居证为例,通常要求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并共同生活满一定年限等条件。当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后,是否会影响永居证,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如果外国人获得永居证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通过婚姻获得永居证后又离婚,并且不再符合永居的条件,那么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其永久居留资格,收缴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但是,如果该外国人虽然离婚了,然而仍然符合获得永居证的其他条件,比如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对中国有突出贡献,或者在中国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等,那么他的永居证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可以继续持有。 所以,如果外籍人士因为离婚导致获得永居证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出入境管理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如果认定其不再符合永居条件,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仍然符合条件,就会允许其继续持有永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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