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很多打算协议离婚的夫妻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决定离婚时,把各项相关事宜谈妥后写下来的一份文件。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它在夫妻双方之间是具有约束力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与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一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签了字就马上生效。它是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只有当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书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此外,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协议中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自愿的,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那么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同时,协议中的内容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例如,不能约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内容。 如果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协议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它的生效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的。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夫妻双方应当谨慎对待,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公平、合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