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写婚前财产吗?
最近在和另一半商量离婚协议的事情,对于婚前财产这块有点疑惑。我有一些婚前就买的房产和存款,不确定在离婚协议里需不需要专门写清楚。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到底有没有必要把婚前财产写进离婚协议里呢?
展开


离婚协议中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写,但存在特殊情形时最好写清楚。 首先,要明白婚前财产的概念,它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的财产通常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讲,离婚协议主要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正常情况下,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写入离婚协议。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建议将婚前财产写进离婚协议。比如,虽然是婚前财产,但婚后发生了财产混同的情况,像一方婚前的存款和婚后夫妻共同收入混在同一个账户里难以区分;或者一方婚前购置房屋仅支付首付款,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用工资或者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这种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约定分割的。把婚前财产写进协议,可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财产混同:不同性质的财产混在一起难以区分,比如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