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被起诉方需要给钱吗?

我被对方起诉离婚了,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需不需要给对方钱。我和对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分歧,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被起诉方在离婚时有没有必须给钱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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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被起诉方是否需要给钱,这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在财产分配上,经过法院审理和判决,被起诉方可能需要将一部分共同财产给予起诉方。比如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法院将房产判给起诉方,那么被起诉方可能需要按照房产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折价款。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被起诉方不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就需要支付抚养费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时,如果起诉方是无过错方,被起诉方作为过错方就需要向起诉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综上所述,离婚被起诉方是否需要给钱,要综合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多种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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