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需要财产证明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但我不太清楚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不需要专门准备财产证明?担心因为材料不全白跑一趟,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财产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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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不需要财产证明。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后,对离婚相关事宜做出安排。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审查双方的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重点在于确认双方是否自愿且对各项安排达成一致,并不要求提供财产证明。这是因为协议离婚基于双方自愿协商,只要双方认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民政局通常不会额外要求财产证明 。 不过,如果后续涉及到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变更或者有争议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时,情况就有所不同。比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起诉到法院,或者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想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这时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就可能需要提供财产证明等证据。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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