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时离婚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我之前和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最近他的父亲去世发生了转继承情况。我想知道,在这种转继承的情况下,我作为他的离婚配偶,是否还拥有继承权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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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有继承权的人在还没拿到遗产时就去世了,那他这份该继承的遗产就由他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来接着继承。 在判定转继承时离婚配偶是否还有继承权,关键在于判断该离婚配偶是否属于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既然已经离婚,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离婚配偶也就不再属于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通常情况下,在转继承中,离婚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过,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如果存在遗嘱指定离婚配偶继承,或者有其他特殊的法律情形,那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在一般的法定转继承情形下,离婚配偶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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