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探讨毒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危险驾驶罪的定义。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明确列举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几种情形,其中并没有直接提及毒驾。也就是说,单纯的毒驾行为,按照目前的刑法规定,并不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毒驾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毒驾会使驾驶人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甚至出现精神恍惚、幻觉等症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毒驾者首先会因为吸毒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如果毒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那就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处罚。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毒驾本身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它依然是严重违法且危害极大的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坚决杜绝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