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是否适用追诉时效?


贪污罪是适用追诉时效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贪污罪的法定刑不同,其追诉时效也不同。如果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若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当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即便过了通常的追诉时效,依然可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贪污罪适用追诉时效,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