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质押是否须经配偶同意?

我名下有一些公司股权,现在想把这些股权质押出去融资。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股权质押行为需不需要经过我配偶的同意呢?我担心处理不当会引发家庭和法律上的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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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质押的股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对于股权质押是否须经配偶同意,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该股权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股权所有者对其婚前股权拥有独立的处分权,进行股权质押时通常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因为这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处分范畴,如同个人处置自己的其他婚前财产一样,是自主的行为。 然而,如果该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股权质押作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重大处分行为,原则上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未经配偶同意而进行的股权质押,可能会面临效力上的争议。如果配偶以不知情且不同意为由提出异议,可能会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第三人是否为善意取得。如果债权人在接受股权质押时,并不知晓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可能会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认定质押有效。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总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家庭纠纷,在进行股权质押时,无论股权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好都与配偶进行充分的沟通。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质押,取得配偶的书面同意是更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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