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但没有卖出去的证据,这种情况算是销售吗?
我这边有 个事儿,有人购进了一批假药准备卖,但还没实际卖出去,也找不到卖出去的证据,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认定为销售假药,会不会受到处罚,具体又是怎么判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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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假药的情况下,即便没有卖出去的证据,也可能被认定为销售假药行为。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销售假药罪关注的重点在于是否有销售假药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假药是否实际售出。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销售假药的相关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只要有制造、销售假药的行为发生,就必须依照该条款进行定罪量刑。因为犯罪嫌疑人购进假药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销售,其行为本身就具有社会危害性,会对公众的健康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例如,某人购进大量假药准备售卖,虽然还未实际卖出,但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会被认定为销售假药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现场查获的假药是否计入犯罪数额可能存在不同意见,但总体来说,只要能证明有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即使没有卖出去的直接证据,也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总之,法律对于销售假药行为持严厉打击态度,旨在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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