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犯罪?


在探讨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犯罪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股权代持的概念。股权代持,通俗来讲,就是实际出资人由于某些原因,不直接显名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而是找其他人(代持人)来代替自己持有公司股权,双方一般会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通常情况下,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代持人违反了与实际出资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可以依据协议要求代持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如果代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实际出资人的信任从而取得股权代持权,并擅自转让股权,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代持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股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采用欺诈手段、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当遇到代持人擅自转让股权的情况时,实际出资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