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是否会影响执行?
我有个官司,法院已经开始执行了,但我对执行有不同意见,提出执行异议。我特别担心提出异议后会不会影响执行进度,要是执行还继续进行,可能会对我造成很大损失。所以想问问,执行异议到底会不会影响执行啊?
展开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法院执行某个东西的时候,有人站出来说这个东西有问题,不应该这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执行异议提出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就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也就是暂时停下来,等问题弄清楚了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异议就会影响执行,让执行暂时停止。 要是法院审查后觉得异议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这时,执行一般会继续进行,执行异议就不会对执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过,如果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这个裁定不服,还可以按照规定进一步走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在执行行为异议方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法院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行为,也会对执行产生影响。 总之,执行异议是否影响执行,关键在于法院对异议的审查结果。不同的审查结果会导致不同的执行状态,可能是中止执行,也可能是继续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