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罪是否需要价格认定?


在探讨假药罪是否需要价格认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假药罪。假药罪,全称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假药”,并不是我们日常理解的“没有效果的药”那么简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关于假药罪是否需要价格认定,这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司法实践两方面来看。从法律条文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条文并没有明确提到假药的价格是定罪量刑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只要生产、销售的药品被认定为假药,无论其价格多少,都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假药的价格认定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一方面,假药的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犯罪行为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如果销售假药的价格较高、销售金额较大,通常意味着其销售范围更广,可能危害到更多人的健康,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作为一个考量因素。另一方面,价格认定对于计算违法所得也有重要作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所得,通常是要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而确定违法所得就需要参考假药的销售价格。 此外,对于一些假药犯罪涉及到的罚金刑,虽然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但法院在判处罚金时,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情节,包括销售金额等因素。所以,假药的价格认定在某些情况下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和经济处罚。 综上所述,虽然价格认定不是认定假药罪的必要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它对于衡量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计算违法所得以及确定罚金数额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