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亲戚,有人 跟我说赠与合同要拿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可我觉得公证挺麻烦的。我想问问,是不是真的必须公证赠与合同才有效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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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合同并非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愿意白给,另一方愿意要,双方达成一致,这个合同就成立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就生效了,并没有要求必须经过公证。
不过,公证有其独特的作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没有公证,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反悔不送的;而一旦公证了,赠与人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
所以,赠与合同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让合同更具稳定性和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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