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孙女有权继承奶奶的财产吗

我想了解下关于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奶奶最近身体不太好,我就想到以后财产继承这事儿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作为孙女有没有权利继承奶奶的财产呀?我想具体弄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我能继承,哪些情况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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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孙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直接继承奶奶财产的权利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继承的。 首先,法定继承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正常按法定继承程序,孙女不能继承奶奶财产。 不过,如果奶奶生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孙女为财产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孙女可以依据遗嘱获得奶奶的财产。这在法律上叫做遗赠,就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还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孙女的父亲(奶奶的子女)早于奶奶去世,孙女作为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而转继承是指奶奶去世后,在遗产分割手续完成前孙女的父亲也离世,并且父亲没有放弃继承权,那么父亲本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就会转移到孙女手中。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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