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奶奶的房子孙子是否有继承权?

奶奶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爸妈说这房子没我份,但我觉得我也是家里人,应该能继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奶奶的房子我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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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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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孙子对奶奶的房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首先是法定继承的情况。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在正常的法定继承情况下,孙子通常没有直接继承奶奶房子的权利。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会让孙子获得对奶奶房子的继承权。一种是代位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如果奶奶的子女,也就是孙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先于奶奶去世,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已经去世的父亲或母亲,继承奶奶房子中原本属于父亲或母亲的那部分份额。 另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奶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就可以依据这份遗嘱继承奶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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