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是否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我给别人的债务做了保证,现在不确定保证期间会不会出现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保证期间到底能不能适用这些规定呢?我很担心因为不清楚这个,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通俗来讲,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保证人可能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关于保证期间是否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这意味着保证期间是一个固定的期间,一旦确定,就不会因为某些事由而暂停计算(中止)、重新计算(中断)或者延长。 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利益,避免保证责任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允许保证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可能会使保证人的责任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对保证人不公平。 例如,甲为乙的债务向丙提供保证,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在这六个月内,丙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甲主张权利,那么六个月期满后,甲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不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使这个六个月的期间暂停、重新计算或者延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