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
我和配偶打算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但是最近他工作特别忙,可能没办法和我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我想知道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是不是必须双方都到场呢?要是一方实在去不了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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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到场的。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共同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了“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就是说双方都必须到场。 从具体的办理流程来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是对双方离婚意愿和各项事宜协商结果的书面体现。然后,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见等。如果审查符合条件,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才会发给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定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也无法核实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的真实意愿。所以,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到场是必要的程序要求。如果一方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离婚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需要出庭,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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