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依据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分类方式。 从承发包的范围和数量角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整个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发包人负责。这种合同的优点在于发包人可以减少管理环节,由总承包人统筹安排工程的各个方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则是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与其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各个承包人分别就自己承包的部分对发包人负责。比如一个大型商业建筑项目,发包人可能会分别与不同的设计公司和施工团队签订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 分包合同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发包给第三人而订立的合同。不过,法律对分包有严格的限制,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按照合同的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对于发包人来说,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确定工程的总造价,便于资金的安排和控制。比如一些小型的装修工程,双方可能会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无论施工过程中遇到什么情况,价格都不再变动。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因素进行调整的合同。通常在合同中会约定价格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如工程变更、物价波动等。像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材料价格可能会有较大波动,就适合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约定的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一些紧急工程或者技术复杂、不确定性较大的工程,发包人需要承担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同时还要向承包人支付一定的酬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对这些计价方式都有相关规定。 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合同适用于不同的项目情况和交易需求。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风险承担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