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了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我之前在农村有土地,现在因为工作等原因把户口迁走了。我想知道,户口迁移之后我之前的土地使用权还在不在呢?我担心迁了户口就没地了,心里很没底,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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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后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农村,土地主要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 对于农村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果是因为合法的原因将户口从农村迁出,已经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会因为户口迁移而丧失。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存在,就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地随房走”原则。但是,如果房屋倒塌或者灭失,就不能再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建房屋,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对于农村承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即使户口迁移了,承包地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如果承包户自愿交回承包地或者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土地。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后是否还拥有土地使用权,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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