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未遂状态?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间接故意和犯罪未遂的概念有点混淆。想知道在实际法律判定中,间接故意这种主观心态下的犯罪行为,会不会出现未遂的情况呢?比如某人实施一个行为,对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结果没发生危害后果,这算间接故意未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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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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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探讨间接故意是否有未遂状态,我们首先需要明白间接故意和犯罪未遂的概念。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里的“放任”意味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积极追求,也不是希望避免,而是采取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例如,甲为了杀乙,在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同时明知丙可能会吃乙剩下的食物,但甲对此持放任态度,这种情况就体现了甲对丙的死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 犯罪未遂则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为一些意外因素,犯罪目的没有实现。 关于间接故意是否存在未遂状态,在法学界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不存在未遂状态。这是因为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并没有明确的犯罪目的。犯罪未遂要求犯罪人有明确的犯罪目的且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而间接故意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所以不存在“未得逞”的问题。例如,在前面甲投毒的例子中,如果丙没有吃乙剩下的食物,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由于甲对丙的死亡只是放任,并非积极追求,所以不能认定为甲对丙的间接故意犯罪未遂。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间接故意可能存在未遂状态。比如在一些有明确指向的间接故意行为中,虽然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放任,但当危害结果有发生的高度可能性,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时,可以认定为未遂。不过这种观点相对少数,司法实践中,主流还是倾向于间接故意不存在未遂状态。 综上所述,虽然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但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间接故意不存在未遂状态。在实际的法律判定中,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以准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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