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离婚是否会有不利影响?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先提出离婚并不会有不利影响。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自由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提出离婚,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法律上并不会因此而处于劣势地位。 其次,从财产分割方面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财产分割主要依据的是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而不是谁先提出离婚。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分割,而不是因为谁先提出离婚就少分或者不分。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与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 最后,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可见,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方的过错行为,而不是谁先提出离婚。 综上所述,先提出离婚在法律上不会有不利影响。在婚姻关系无法维持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提出离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婚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