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自杀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我买了份保险,最近因为生活压力大,有了一些极端的想法。想知道如果我选择跳楼自杀,之前买的保险会不会给赔偿呢?我很想了解这方面的规定,不然心里一直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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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自杀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保险合同中对于自杀情况的一般规定。在人身保险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简单来说,如果是在保险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的两年之内自杀,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赔的,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自杀者在自杀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即便不赔偿,保险公司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而如果是保险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超过两年之后自杀,保险公司一般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因为法律认为,经过了较长时间,被保险人再次出现自杀的情况可能并非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就存在的主观恶意骗保行为。 另外,不同类型的保险对于自杀的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比如意外险,通常情况下,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是针对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的伤害。自杀一般不符合“非本意”这一条件,所以意外险对于自杀大多是不赔偿的。 所以,跳楼自杀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保险类型以及自杀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关于自杀等特殊情况的规定,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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