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存在过失犯罪的情况吗?


要明确故意杀人罪是否存在过失犯罪,首先需要了解故意杀人罪和过失犯罪的概念。 故意杀人罪,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故意”,也就是犯罪人主观上有杀害他人的想法,并且积极地实施了相应的行为,或者对他人死亡的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例如,甲拿着刀直接朝乙的要害部位砍去,甲的这种行为就体现了他主观上有杀害乙的故意,很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比如,丙是一名建筑工人,在拆除脚手架时,没有检查固定情况就开始拆除,结果导致脚手架倒塌砸死了路人丁。丙并非主观上想要丁死亡,只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后果,这就属于过失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从两者的定义和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不存在过失犯罪的情况。故意杀人罪要求犯罪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而过失犯罪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心态是过失。这两种主观状态是相互排斥的,一个行为要么是故意实施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要么是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例如,戊和己发生争执,戊一气之下拿起身边的重物砸向己,致己死亡,这是故意杀人;而如果是庚在驾驶汽车时,因为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撞到了行人辛致其死亡,这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所以,在我国刑法体系下,故意杀人罪和过失犯罪有着明确的区分,故意杀人罪不会有过失犯罪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