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完了就一定可以离婚吗,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离婚了,现在冷静期快过了。我想知道是不是冷静期结束了就能顺利离婚,法律上对于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呢,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并不一定就能离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30天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如果第一个30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进入第二个30天的领证期。在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没有在这第二个30天内共同去申请,那么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无法完成离婚登记。 所以,离婚冷静期结束后,需要满足上述法定流程和条件,才能最终完成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